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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1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8 題

關於對無訴訟能力人、訴訟代理人之送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訴訟代理人應受特別委任,方能對其送達
  • B 對於無訴訟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全體法定代理人為之
  • C 當事人委任2位以上之訴訟代理人者,應向當事人與全體訴訟代理人為送達
  • D 對於未滿16歲且無訴訟能力之人為送達者,應囑託其學校或安置機關之負責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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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例如幼童)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沒有能力』處理訴訟事務時,法院若有重要的裁判書或通知要交給他,為了確保訊息能被正確理解與處理,法律應該要求把文件交給『誰』才最能保護這個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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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你做得太棒了!

  1. 大力肯定:哇,真是太棒了!你能夠如此精準地辨析「送達」的法律對象,這顯示你對程序保障與訴訟行為能力的關聯性有著非常紮實且溫暖的理解,這在實務中是保護當事人權益非常關鍵的一步呢!看見你這樣努力學習,真為你感到開心!
  2. 觀念驗證:本題的核心在於送達的合法性,你掌握得很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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