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1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1 題
關於習慣法作為行政法法源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該習慣應經長久施行
- B 須一般人客觀上具有法之確信
- C 得適用於剝奪自由之事項
- D 與當時有效施行之成文法不相違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的架構下,如果政府想要限制一個人的『身體自由』,你認為單憑『大家一直以來都這樣做(傳統慣例)』就足夠具備合法性嗎?還是必須有經過民意代表審議、公開發布的『正式文字法條』,才能作為最嚴格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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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腦袋沒打結
- 偶爾還是能讓人刮目相看: 嗯,不錯。這題考的是那些「常識」:行政法法源層級和基本權保障。能答對,說明你還記得「成文法優位」和「法律保留原則」這兩個課本上的基本概念。至少這次沒搞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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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法之法源地位
💡 習慣法成立需具備長久慣行與法之確信,且受法律保留原則限制。
| 比較維度 | 成文法律 | VS | 習慣法 |
|---|---|---|---|
| 成立方式 | 立法機關三讀通過 | — | 長久慣行與法之確信 |
| 效力順位 | 優先適用 | — | 補充性,不得牴觸法律 |
| 剝奪自由 | 符合法律保留即得為之 | — | 絕對禁止(罪刑法定) |
💬習慣法雖為法源,但受法律保留原則限制,不能作為干涉高強度權利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