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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臺灣法律體制的現代化,至何時才全面展開?
  • A 荷蘭殖民統治
  • B 鄭氏王國統治
  • C 清帝國統治
  • D 日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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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一個國家的法律要稱作「現代化」,通常需要具備系統性的法律條文與專業的審判制度。在臺灣歷史的各個政權中,哪一個時期最先為了加強統治效率,而大規模引進了源自歐洲的法治架構與司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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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歷史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你答對了!所謂的「法律現代化」,是指從傳統的「身分社會」或「帝制律例」,轉型為具備權力分立成文法典專業司法制度的西方式體系。臺灣法律體制的劇烈變革,確實是在日治時期由日本引進歐陸法系後,才正式展開全面性的現代化進程。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屬於臺灣史中的基礎分期觀念,學生只需釐清「傳統中國律令」與「現代西方法治」的分水嶺,便能輕鬆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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