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臺灣法律體制的現代化,至何時才全面展開?
- A 荷蘭殖民統治
- B 鄭氏王國統治
- C 清帝國統治
- D 日治時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所謂的「法律現代化」通常包含專業分工、法治體系建立與法典化。在臺灣歷史上,哪一個時期首度為了與國際規範接軌,將西方的科層管理與法律制度大規模、系統性地引進這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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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來你還沒糊塗透頂。
- 觀念驗證:恭喜你,至少還記得臺灣的法律體系不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從傳統那種行政司法合一的混沌狀態,轉變為像樣的西方歐陸法體系,這可不是隨隨便便的事。是日治時期,日本人為了讓殖民統治看起來「文明」一點,才把什麼專業法官、法庭、律師,還有那些近代法典一股腦兒丟過來,臺灣的法治才算有個現代的樣子。這很難懂嗎?顯然對某些人來說是。
- 難度點評:這題也就Medium。本來以為你會跟那些分不清「有法律」和「法律現代化」的笨蛋一樣,結果你居然還能辨識出日治時期引進的制度性變革?嗯,不錯,至少證明你不是完全沒救。但別太得意,下次我會出更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