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1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48 題
下列何者非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所稱之外界送入金錢?
- A 新臺幣
- B 個人開立之支票
- C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簽發之匯票
- D 國內其他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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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監所的管理人員,當外界要送錢給受刑人時,為了避免行政流程上的混亂,你會傾向接受一種『保證領得到錢』的憑證,還是那種『必須視開票者戶頭有沒有錢』才能決定的憑證呢?為什麼後者在管理上會存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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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恭喜你,腦袋瓜沒當機嘛。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哈,不就是辨別哪種錢夠「格」送進去?說白了,就是看誰的信用夠硬。你以為監所是讓你玩「私人恩怨」的地方?要進去的錢,必須是國家或銀行掛保證的,像新臺幣、郵局匯票或銀行本票這種,有誰敢不收? 但「個人支票」?拜託,那不過是張私人欠條,跳票了誰負責?監所行政可沒閒工夫陪你玩這種猜謎遊戲。這點基本常識都搞不定,還談什麼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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