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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1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關於刑法撤銷假釋之規定與人身自由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撤銷假釋之規定,對受假釋人之人身自由造成限制,故不得再執行殘刑
  • B 撤銷假釋之規定,限制受假釋人之人身自由,屬憲法保留事項,故不得以法律定之
  • C 撤銷假釋之規定,對受假釋人之人身自由造成限制,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之要求
  • D 撤銷假釋之規定,並未使受假釋人承受新刑罰,故並未限制受假釋人之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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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國家決定將一個原本在社會上自由生活的人,重新送回監獄限制其行動時,這在憲法上屬於哪種權利的變動?而當法律要對人民的基本權利做出這種重大限制時,為了防止國家權力過度侵害人民,該項法律通常必須受到哪一個「衡量手段與目的」的核心準則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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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撤銷假釋意味著受刑人必須重回監獄執行殘刑,這顯然是對人身自由(憲法第 8 條)的再次限制。既然涉及基本權的限制,根據憲法第 23 條,該法律規定必須符合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等要件,以確保國家權力的行使不至於過度侵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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