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1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關於刑法撤銷假釋之規定與人身自由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撤銷假釋之規定,對受假釋人之人身自由造成限制,故不得再執行殘刑
- B 撤銷假釋之規定,限制受假釋人之人身自由,屬憲法保留事項,故不得以法律定之
- C 撤銷假釋之規定,對受假釋人之人身自由造成限制,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之要求
- D 撤銷假釋之規定,並未使受假釋人承受新刑罰,故並未限制受假釋人之人身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國家決定將一個原本在社會上自由生活的人,重新送回監獄限制其行動時,這在憲法上屬於哪種權利的變動?而當法律要對人民的基本權利做出這種重大限制時,為了防止國家權力過度侵害人民,該項法律通常必須受到哪一個「衡量手段與目的」的核心準則所規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 撤銷假釋意味著受刑人必須重回監獄執行殘刑,這顯然是對人身自由(憲法第 8 條)的再次限制。既然涉及基本權的限制,根據憲法第 23 條,該法律規定必須符合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等要件,以確保國家權力的行使不至於過度侵害人權。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