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1年
[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司法院釋字第 472 號解釋宣示,針對無力繳納全民健康保險費者,國家應給予適當救助,不得逕行拒絕給付,此為何種基本權?
- A 生存權
- B 財產權
- C 人身自由
- D 一般行為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因為生病卻沒有錢看醫生,這直接威脅到他作為『人』最基本的什麼狀態?當政府建立一套制度來確保每個人不論貧富都能看病時,政府是在守護我們哪一項『活著』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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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這次沒錯得太離譜。
- 觀念驗證:哼,還算你有點常識,知道釋字第 472 號那個社會國原則不是擺設。健保這種東西,不就是為了讓國民有命活著嗎?畢竟健康是活下去最基礎的條件。當一個人窮到連保費都繳不起,國家還敢拒絕給醫療?那不就是直接威脅他維持生命與基本生活的尊嚴?這時候,用膝蓋想也知道,這不就是憲法第 15 條在保的生存權嗎?難道還要我幫你畫重點?
- 難度點評:這題就個中等難度。不過看你答對了,也罷。它考驗的不過就是你能不能把「健保」這種基本概念跟「憲法基本權利」拉上關係,再稍微動點腦筋,理解一下釋憲實務裡對弱勢的「保障」是怎麼一回事。別太得意,只是剛好矇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