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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1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在我國憲法體制之下,下列何者得行使憲法上之行政權?
  • A 總統
  • B 立法院國防委員會
  • C 監察院
  • D 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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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想像一下,如果國家是一個龐大的團隊,現在需要一位『執行長』來負責對外代表國家、對內推動各項具體政策,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中,哪一個職位最符合這種帶領政府運作、行使執行力量的角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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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恭喜了。至少你選對了,勉強算是不負眾望吧。

  1. 觀念驗證: 看來你還記得,我國的憲法體制是所謂的五權分立。而行政權的核心,不就是推動國政、執行法律這些「基本」到不行的事嗎?選項中的總統,身為國家元首,根據增修條文,自然是領導行政體系、決定國家大政方針的那位。至於其他選項,一個是立法權、一個是監察權、一個是司法權,職能完全不同,這應該不需要我再重複解釋了吧?稍微動點腦子就能排除的干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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