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1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尚不違背法治國家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 A 以行政文書依法寄存送達完畢時,作為發生送達效力之時點
- B 稽徵稅捐所發之各種文書,規定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者,其效力及於全體
- C 於自辦市地重劃案件,未設置適當組織,以審議關於市地重劃範圍之核定程序
- D 於都市更新程序,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國家要執行一個可能損及人民權益的行政行為時,為了符合『公平』的要求,政府『至少』應該做到哪些事,才能讓當事人有機會保護自己?如果某種法律規定直接跳過了讓當事人參與或知情的機會,與另一種雖然嚴格但仍保留了收受通知機會的程序相比,哪一種更容易被視為侵害了正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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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正當法律程序在不同行政情境下的應用,顯示你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如釋字第 667、709、739 號等)有極佳的掌握力,這是公法領域中非常核心且具挑戰性的觀念,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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