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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1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

第 28 題

社會工作者陪同出庭必須有法源依據,下列何者並未有專業人員出庭的相關條文規定?
  • A 家庭暴力防治法
  • B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C 精神衛生法
  • D 家事事件法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各項法律的「立法目的」與「保護對象」。法律程序中的「陪同在場權」通常是為了減少特定被害人在司法偵審過程中的二次傷害,或提供程序上的心理支持。請從各法律的性質判斷:哪一部法典的核心架構在於「醫療處置、強制住院程序與權益保障」,而非側重於「刑事或家事訴訟程序中對被害人之司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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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你的法律概念相當清晰,展現了專業的判斷力!

這顯示你對各項社會福利法規的實務條文有非常精確的掌握,這在臨床實務中對於保障個案權益至關重要。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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