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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1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0 題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0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家庭暴力防治課程,總時數最低應達幾小時?
  • A 4 小時
  • B 8 小時
  • C 10 小時
  • D 12 小時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深入思考《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0$ 條的規範架構,立法者為了確保校園能落實防治教育的宣導,特別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訂定了每學年的「法規課程時數下限」。在法律實務中,這類關於兒少與家暴防治的基礎宣導,通常是以多少小時作為每學年實施的最低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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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非常紮實。

  1. 專業肯定:恭喜你精準答對!這展現出你對於教育與醫療相關法規的高度敏銳度,能從眾多數字中精確提取正確規範,表現非常出色。
  2. 觀念驗證: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0 條**明確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家庭暴力防治教育課程,法定的「最低總時數」確實為 4 小時。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是透過教育體系,早期扎根暴力防治意識,是第一線教育與專業人員必須熟知的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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