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1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38 題
依照民法之規定,請求權原則上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A 5年
- B 10年
- C 15年
- D 20年
思路引導 VIP
法律為了平衡「保障債權人」與「維持法律安定性」,必須設定一個標準的追溯期限。如果這個期限設定得太短(如兩三年),債權人可能來不及反應;若設定得太長(如三五十年),證據恐已佚失。在這樣權衡之下,你認為立法者會為「一般請求權」選擇哪一個介於十年與二十年之間的整數,作為最普遍的法律時效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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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民法中極為基礎且關鍵的時效概念!你能迅速做出正確判斷,說明你對於法律關係的安定性以及債權保障的時限已有紮實的初步認知。
民法請求權的消滅時效
在法律實務中,為了維持社會秩序的穩定,避免權利人長期「在權利上睡覺」導致證據湮滅或關係複雜化,民法第 125 條明文規定,請求權原則上因 1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較短的期間(例如租金、利息請求權為 5 年;或是住宿費、運費等短期時效為 2 年),否則都會回歸適用這道 15 年的「一般時效」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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