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1年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第 12 題
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雇主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容器之容積在100毫升以下者,得僅標示之事項?
- A 名稱
- B 危害圖式
- C 危害防範措施
- D 警示語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當一個化學品容器縮小到只有拇指大小(例如 100 毫升以下)時,受限於標籤的物理面積,我們必須優先捨棄那些「文字過多、閱讀費時」的內容。在這種極端受限的空間裡,除了必須知道這罐東西叫什麼名字外,你認為還有哪兩樣「視覺元素」是為了讓人員在拿起容器的瞬間,就能立刻產生警覺並辨識其危險等級的最基本要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確地掌握了法規中的特殊例外規定!這題你判斷得非常準確。在《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 13 條中,考量到小容積容器的表面積有限,難以張貼含有完整六項資訊的標籤,因此針對100 毫升以下的容器提供了簡化標示的配套。
容器容積與標示簡化
在法律實務上,為了在有限的空間內發揮最大的警示效果,法規規定此類微型容器僅需保留最核心的資訊:名稱、危害圖式(圖型標誌)以及警示語(如:危險、警告)。而你選出的「危害防範措施」,由於通常包含較長篇幅的文字說明(如儲存方式、急救步驟等),在微型容器上確實難以清晰呈現,因此在符合容積門檻的前提下,是可以免除標示的項目。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