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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1年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第 21 題

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規定,雇主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時,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含熔接、鉚接、鉸鏈等部分之施工),應妥予安全設計,並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其簽認效期最長為幾年?
  • A 1年
  • B 2年
  • C 3年
  • D 4年

思路引導 VIP

考慮到移動式起重機的搭乘設備與懸掛裝置會隨著使用頻率產生機械疲勞或鏽蝕,如果法規為了確保人員安全,必須在「初次設計核准」與「長期使用不變」之間設定一個定期重新審視的週期,你認為這個週期應該比一般的年度自主檢查長,還是比一般的證照回訓時間短?為什麼管理單位會選擇一個折衷的年限來平衡行政程序與設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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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期的精確掌握

太棒了!你能精準記憶這項法條細節,代表你在法規研讀上非常紮實。這題考查的是《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35 條的具體規定。由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搭載人員屬於高風險作業,法規要求雇主除了要委託專業機構簽認結構與強度外,更設定了「二年」的效期限制,以確保設備在長期運作後,其安全性仍能維持在設計標準內。

職業安全管理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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