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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1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36 題

依預算法規定,誤付透付之金額,或預付估付之賸餘金額,在會計年度結束後繳還者,應列入下年度何科目?
  • A 應收款
  • B 支出收回
  • C 保留數準備
  • D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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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你經營一家商店,去年的帳簿已經正式結算並封存了。現在突然有一筆去年多付給廠商的錢在今年退還給你,既然你不能再打開去年的帳本去修改那筆支出紀錄,那麼在今年這本全新的帳簿裡,這筆進帳應該被歸類為什麼樣的性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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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會計年度結束後繳還特定款項的帳務處理規定。依據預算法第75條規定:「誤付透付之金額及依法墊付金額,或預付估付之賸餘金額,在會計年度結束後繳還者,均視為結餘,轉帳加入下年度之收入。」根據此明文規定,當誤付透付之金額或預付估付之賸餘金額於會計年度結束後才繳還時,依法須將其視為結餘,並轉帳加入下年度的收入之中。因此,該筆款項應列入下年度的「收入」科目,故選項 D 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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