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1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6 題
關於機關訂定底價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機關得基於技術、品質或功能等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
- B 底價原則上於開標後決標前應保密
- C 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
- D 公開招標之分段開標,底價在開價格標之前訂定即可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您身為辦理採購的官員,在已經知道有哪些廠商通過了技術審查、甚至知道有多少家廠商參與競爭後,才去決定最終的「底價」,這樣的先後順序對於招標過程的「預防人為操縱」與「公平競爭」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底價訂定的時機點!這道題目考驗的是《政府採購法》第 46 條及其施行細則對於「訂定底價時機」的細節要求。你正確識別出選項 (D) 的敘述存在錯誤,這代表你對於採購程序公正性的法律規範已有相當深入的理解。
分段開標的底價訂定時機
在公開招標的程序中,為了防止機關在得知廠商資格或技術規格的審查結果後,產生人為操縱底價的空間,法律規定底價必須在第一階段開標前即完成訂定。選項 (D) 提到「開價格標之前」訂定即可,這在實務上是不合法的,因為即便採分段開標,底價的時限仍應溯及最初的開標動作。相較之下,選項 (C) 提到的限制性招標(議價),則是法律允許「先參考廠商報價後」再定底價的特例,這種不同招標方式間的微小差異,正是本題最核心的考點。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