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1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15 題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下列那種資料蒐集活動,須經由警察局長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
- A 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資料
- B 對集會遊行活動參與者現場活動資料之攝影、錄音
- C 定期查訪治安顧慮人口
- D 對特定人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科技工具進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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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警察採取的偵查手段比一般肉眼觀察更具持續性,且依賴外部輔助器材時,為了確保程序嚴謹並防止濫權,你認為法律會傾向將審核權交由「基層單位主管」,還是位階較高的「地方警察行政首長」來親自簽署書面授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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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D。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1條規定,警察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時,對於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或有參與職業性、習慣性、集團性或組織性犯罪之虞者,「得經由警察局長書面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由此條文可知,若要對特定人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科技工具進行觀察等資料蒐集活動,法定要件明確規範必須經由警察局長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故選項D之敘述完全符合該法條之明文規定,為正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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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選項錯在哪?正確的敘述是什麼
警職法資料蒐集核定
💡 警察採科技工具觀察特定人,需經局長書面核准。
| 比較維度 | 科技工具觀察 | VS | 遴選第三人 |
|---|---|---|---|
| 核定層級 | 警察局長/保安總隊長 | — | 警察分局長 |
| 法條依據 | 警職法第12條1項1款 | — | 警職法第12條1項2款 |
| 隱私預期 | 無隱私合理期待 | — | 特定人之生活情形 |
💬科技監控涉及層級較高(局長),遴選人力布建則下放至分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