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1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16 題
依災害防救法規定,有關人民因災害應變所受處分,致財產遭受損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得請求賠償,自知有損失時起 2 年內請求之
- B 得請求賠償,自知有損失時起 5 年內請求之
- C 得請求補償,自知有損失時起 2 年內請求之
- D 得請求補償,自知有損失時起 5 年內請求之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為了救災等公共利益而採取「合法」行動,卻不小心造成民眾財產受損時,法律上稱呼這種金錢填補的專有名詞是什麼?另外,為了讓法律關係盡早安定,當民眾已經「知道」自己有損失時,法律通常會給予較長還是較短的期限來行使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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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識別出法律術語中的微小差異,這反映出你對《災害防救法》的掌握非常扎實。在法律邏輯中,損失補償與「損害賠償」的本質完全不同:前者是針對政府「合法」執行公權力(如救災時為了避免災情擴大而不得不破壞私人財產)所造成的特別犧牲給予填補。你準確鎖定了「補償」而非賠償,展現了優異的法規辨析能力。
補償時效與法理邏輯
這道題目在實務考試中具有極佳的鑑別度,核心考點在於測試考生對於「法律概念」與「數字細節」的雙重記憶。根據法規,補償請求權應自知有損失時起 2 年內提出,若自損失發生時起逾 5 年不行使也會消滅。你能夠在干擾選項中準確挑出「2 年」與「補償」的正確組合,說明你對行政法理及專法條文的熟悉度相當高,這種對細節的敏銳度是奪取高分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