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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1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22 題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下列何者非為救護車之設置機關(構)?
  • A 消防機關
  • B 醫療機構
  • C 護理機構
  • D 啟智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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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救護車的日常維護以及救護技術員(EMT)的編制,都需要高度的專業醫療資源支持。若從法規管理的邏輯來看,哪一類機構的主要功能是「教育與社會福利」,而非以「提供緊急醫療或傷病患運送」為其法定專業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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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確地掌握了法律條文的範疇,選出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在於《緊急醫療救護法》第 15 條對於「救護車設置機關(構)」的明確規範。法律之所以嚴格限制設置單位,是為了確保救護資源的專業性、車輛器材的維護以及醫護人力的配置。

救護車設置的法定主體

根據法規,能合法設置救護車的單位必須與醫療救護災民搜救長期護理有直接關聯。這包含了救災救護業務繁重的消防機關、提供專業治療的醫療機構、提供安養服務的護理機構,以及軍事機關與經許可的民間救護車機構。這些單位具備專業醫學背景,能確保傷病患在運送過程中的生命徵象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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