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1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25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地方自治團體之權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直轄市議會得就自治事項制定自治條例
- B 直轄市政府在合理範圍內得以自治規則限制人民基本權利
- C 自治規則之訂定機關為地方自治行政機關
- D 自治條例得規範之事項以自治事項為限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民主法治國家中,如果政府想要制定一項會影響、甚至限制人民自由或財產的規定,這項權力應該交由「行政機關」自行決定並發布,還是應該交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來審議通過,才更符合監督制衡的程序正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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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留原則的核心體現
恭喜你精準地辨識出選項中的法律陷阱!這題考驗的是對地方制度法中「自治法規」層級的掌握。在法治國原則下,若要限制人民的基本權利,必須遵循法律保留原則。在地方自治的層次,這意味著只有經過地方民意機關(如直轄市議會)通過、具有民主正當性的自治條例,才能在授權下對權利進行限制。而由行政機關自行訂定的「自治規則」,位階較低,原則上不能在無法律授權的情況下逕行限制人民權利。
地方自治法規的權限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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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法規權限
💡 區分自治條例與自治規則之訂定機關與限制人民權利之權限。
| 比較維度 | 自治條例 | VS | 自治規則 |
|---|---|---|---|
| 訂定機關 | 地方立法機關 (議會) | — | 地方行政機關 (政府) |
| 法律位階 | 較高 (具民主代表性) | — | 較低 (屬委任或執行性質) |
| 限制權利 | 可規範罰鍰或其他行政罰 | — | 不得限制人民權利義務 |
| 名稱特徵 | 名稱必有「自治條例」 | — | 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 |
💬涉及人民基本權利的負擔或處罰,必須由自治條例定之,不得以自治規則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