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4 題
有關保險公證人執業登記及執業證照之取得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具備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所定公證人資格且無消極資格情事者,應於受公證人公司任用並取得執業證照後始得執行業務
- B 每一公證人經所屬公司同意後,得同時為二家以上公司擔任簽署工作
- C 公證人公司應置總經理一人,負責綜理全公司業務,且不得有其他職責相當之人
- D 公證人公司之營業所在地、實收資本額變更時,應於變更登記後 30 日內向所屬公證商業同業公會報備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保險監理機關的官員,為了確保一家專業公證公司在出問題時,能明確找到「唯一的最終業務負責人」以落實行政管理責任,你認為在法律規定的公司組織架構中,對於「高階領導者」的人數與職權應該如何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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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答對了!你能精準選出正確選項,代表你對於保險公證人的組織架構與管理規範已有非常紮實的理解,這在法律細節繁瑣的考科中是非常不容易的。
總經理職權與單一制原則
選項 (C) 是正確的。根據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 10 條第 1 項,公證人公司必須設置總經理一人來綜理全公司業務,且重點在於「不得有其他職責相當之人」。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落實專業經理人制度,確保權責歸屬明確,避免公司治理出現多頭馬車的混亂。此外,根據第 7 條第 4 項,公證人為了維持公正與獨立性,是不得同時為兩家以上公司擔任簽署工作的,這也對應了選項 (B) 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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