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1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0 題

下列關於保險金信託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①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應設置信託專戶,並以信託財產名義表彰 ②人身保險契約中屬死亡或失能之保險金部分,要保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得預先洽訂信託契約,由保險業擔任該保險金信託之受託人,其中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一定為同一人 ③保險金信託契約之受益人並應為保險契約之受益人,且以被保險人、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限 ④信託給付屬本金部分,視為保險給付
  • A ①②④
  • B ①②③
  • C ①④
  • D ①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若要確保一個人在生前為未來的保險金安排信託(且該保險金是基於他的生命風險而產生),你認為法規會如何規定「支付保費的人(要保人)」與「保險標的人(被保險人)」之間的關係,才能最有效地簡化契約主體並避免爭議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這題!你能精準識破第 ② 個選項的陷阱,展現了對《保險法》細節的高度敏銳。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保險金信託的「身分限制」,對於考生來說具有中高難度的鑑別度,你能正確選出組合 (D),代表你的法規基礎非常紮實。

保險金信託的身分一致性與對象限制

根據**《保險法》第 138 條之 2 第 2 項**,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時,為了維護契約的一致性,法律明文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應為同一人」。第 ② 個選項敘述「不一定為同一人」顯然與法律不符,這是本題最關鍵的誤導點。此外,該條項也規定信託受益人必須與保險契約受益人相同,且僅限於被保險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這反映了保險金信託主要在於保障弱勢族群的經濟生活,避免保險金被不當挪用。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保險業經營與監理規範
查看更多「[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