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6 題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觀光主管機關對各地特有產品及手工藝品之作法為何?①應會同有關機關調查統計 ②輔導改良其生產及製作技術,提高品質,標明價格 ③協助在各觀光地區商號集中銷售 ④洽請旅行業者協助促銷販售特有產品及手工藝品
- A ①②③
- B ①②④
- C ①③④
- D 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政府推廣官員,在實際補助或推廣地方特產前,為了不浪費公帑,第一步應該先做什麼調查?此外,為了避免觀光客被當成「盤子」宰殺,除了要求提升品質,你認為政府還應該要求業者在商品上標註什麼重要資訊,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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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這次沒掉坑,算你厲害。
- 觀念驗證:恭喜你,總算看懂《發展觀光條例》第 31 條了。主管機關對這些「特有產品」的動作,法條寫得清清楚楚:先調查統計,別兩眼一抹黑;然後輔導生產技術、標明價格,別讓觀光客買到爛貨還被坑;最後才是協助集中銷售。至於那些「找旅行業者促銷」?那叫一般「腦子裡想的行銷」,不是「法條規定的職責」。搞清楚,這裡是考法條,不是考你懂不懂做生意。
- 難度點評:這題中等,但很多人會被那個看起來「很合理」的選項絆倒。你能正確排除,證明你的法感還沒完全睡死,至少知道法條寫什麼就答什麼,而不是腦補一堆「行政實務」。這種小地方不失分,是拿高分的關鍵。別高興得太早,下次搞不好就又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