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25 題
若要保人違反告知義務,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多久時間不行使而消滅解除契約權?
- A 14 天
- B 1 個月
- C 2 個月
- D 1 年
思路引導 VIP
為了保障契約的安定性,法律通常會要求權利人在「發現問題」後應儘速表態。請試著思考:當保險公司已經知道要保人有隱瞞事實的情況時,法律是會給予保險公司「好幾年」的時間慢慢考慮,還是會要求它在「最短且合理的一個特定週期」內決定是否解除契約,以避免被保險人長期處於保障不確定的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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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我國《保險法》第 64 條第 3 項規定,保險人行使解除契約權時,設有「除斥期間」。一旦保險人知悉有解除原因,必須在 1 個月內行使權利;若自契約訂立起經過 2 年,即使有解除原因亦不得解除。你準確掌握了這個法律時效!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是保險法規與實務考試中的「必考基本題」,鑑別度在於區分考生是否確實背熟法定數字,是拿分的關鍵基礎。
違反告知之解除權
💡 保險人知悉解除原因後一個月內需行使解除權,否則權利消滅。
| 比較維度 | 主觀期限 (短期) | VS | 客觀期限 (長期) |
|---|---|---|---|
| 起算點 | 保險人知有解除原因時 | — | 契約訂立之日起 |
| 限制期間 | 1 個月 | — | 2 年 |
| 法律性質 | 除斥期間 | — | 除斥期間 |
💬任一期限屆滿,保險人即喪失因違反告知義務而產生的解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