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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1 題

下列關於保險人責任的敘述,何者正確?
  • A 保險人對於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因故意或過失所致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 B 保險人對於由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對於因要保人所有之動物所致之損害,不在此限
  • C 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避免或減輕損害之必要行為所生之費用,負償還之責。其償還數額與賠償金額,合計雖超過保險金額,仍應償還
  • D 保險人不得以其對於要保人所得為之抗辯,對抗保險契約之受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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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激勵誘因」的角度思考:如果意外發生時,被保險人採取應變措施所花費的錢,可能會因為「總額已經超過保險額度」而無法拿回,那麼他在現場還會願意積極止損嗎?若你是立法者,你會如何規定這筆費用的受償順位,來確保保險標的的損失能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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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保險法中關於保險人責任的例外規定,以及「損害防阻(Loss Prevention)」的法律效果掌握得非常紮實。

避免或減輕損害之必要費用

在保險實務中,為了鼓勵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事故發生時積極減少損失,保險法第 33 條第 1 項明確規定:「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避免或減輕損害之必要行為所生之費用,負償還之責。其償還數額與賠償金額,合計雖超過保險金額,仍應償還。」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法理觀念,因為這類費用具有救助性質,不應受限於原本保險金額(Sum Insured)的額度,如此才能發揮保險制度保障風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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