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0 題
保險業務員招攬行為之獎懲辦法應由何人訂定?
- A 主管機關與業務員所屬公司協商訂定
- B 各營業單位主管與保險業務員協商訂定
- C 各有關公會與保險業務員所屬公司協商訂定
- D 保險業務員所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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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般職場環境中,為了維持員工的工作品質與紀律,通常應該由哪一個單位來制定內部的具體獎勵與處分規則,最能符合其實際管理需求與法律上的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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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保險業務員招攬行為獎懲辦法的訂定主體。根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8條規定:「業務員所屬公司對業務員之招攬行為應訂定獎懲辦法,並報各所屬商業同業公會備查。前項獎懲辦法之訂定或修正程序,所屬公司應納入業務員代表參與表達意見,秉持公正、公開及維護保戶權益之方式辦理,並於懲處業務員前應給予其陳述意見機會或程序及事後救濟之機制。主管機關或各相關公會對熱心公益有具體事蹟或就保險市場推展著有貢獻之績優公司或優秀業務員得予以表揚或以其他方式獎勵之。」由此明文可知,保險業務員招攬行為的獎懲辦法應由保險業務員所屬公司負責訂定,並報請公會備查。雖然訂定或修正程序中應納入業務員代表參與表達意見,但法定的訂定主體仍為所屬公司本身,並非由主管機關、營業單位主管或公會等單位協商訂定,因此選項D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