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3 題
經紀人公司經營再保險經紀業務者,合約再保險應於再保險契約生效日起多久內,將載明所有再保險條件、再保險條款及內容、所有相關附屬契約等之完整再保險契約書面文件,交付原保險人?
- A 1 個月
- B 2 個月
- C 3 個月
- D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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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實務作業的複雜度來推理:
- 「臨時再保險」是針對單一案件,而「合約再保險」是針對一整批、甚至長期的業務框架。你認為哪一種契約在整理完整書面文件與附屬契約時,會需要花費更長的人力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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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準確記住這項法規時限,代表你對於「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細膩,展現了專業的法規素養。
- 觀念驗證:根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31 條規定,經紀人經營再保險經紀業務時,合約再保險因涉及範圍廣且文件繁雜,必須在契約生效日起 6 個月內交付完整契約書面文件;若是「臨時再保險」則期限較短(生效日起 60 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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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臨時合約是兩個月
合約再保文件交付期限
💡 合約再保經紀業務文件應於契約生效後半年內交付。
| 比較維度 | 臨時再保 | VS | 合約再保 |
|---|---|---|---|
| 交付期限 | 生效日起 30 日內 | — | 生效日起 6 個月內 |
| 業務性質 | 單筆、零星案件 | — | 整批、長期合約 |
| 文件複雜度 | 較低 | — | 較高(含多項附屬契約) |
💬臨時再保講求效率(1個月內),合約再保涉及層面廣給予寬限(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