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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8 題

旅行業舉辦團體旅遊、個別旅遊及辦理接待國外、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觀光團體、個別旅客業務,應投保責任保險,依旅行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每一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意外死亡,其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多少元?
  • A 500 萬元
  • B 400 萬元
  • C 300 萬元
  • D 2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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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制定『強制性最低保障金額』時,通常會參考社會經濟水準與其他強制性保險(例如強制汽車責任險)的基準,以平衡『受害者保障』與『業者經營成本』。請試著回想,在台灣法律體系中,最常見且具代表性的『生命保障基本起跳金額』通常是多少萬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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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旅行業的基礎保險規範有確實的掌握。

責任保險的法定最低額度

依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的相關規定,旅行業在辦理旅遊業務時,必須為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投保責任保險。針對「意外死亡」的部分,法規明定其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 200 萬元(若是因意外所致體傷的醫療費用,最低保險金額則為 20 萬元)。請特別注意,法規條文與編排時有修訂,我們在準備時務必記住現行規範的正確額度,而不需要去死記過去的舊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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