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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11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四 題

依土地稅法第 34 條規定,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可分為「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2 項規定,請依下列格式回答其適用條件為何?(10 分)

| | 一生一次 | 一生一屋 |
| :--- | :--- | :--- |
| 地上房屋所有權、持有時間及使用情形 | | |
| 戶籍登記情形 | | |
| 面積限制 | | |
| 持有期間 | | |
| 持有房屋數量限制 | | |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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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土地稅法中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的經典對比。解題關鍵在於掌握「一生一屋」是為了彌補「一生一次」用盡後的換屋需求,故其條件審查(如設籍對象、持有期間、出售前無出租營業期間及面積限制)遠比「一生一次」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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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本題測驗土地稅法第34條關於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之適用要件,以下依規定分項比較「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之差異。 【論述】 | | 一生一次 | 一生一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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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分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在親屬範圍、年限與面積之嚴格程度。
比較維度 一生一次 VS 一生一屋
適用對象 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 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
無營業/出租 出售前 1 年內 出售前 5 年內
持有/設籍 無特別限制 持有及設籍連續滿 6 年
面積上限 都 3 公畝 / 非都 7 公畝 都 1.5 公畝 / 非都 3.5 公畝
房屋數量 無特別限制 除該屋不可有其他房屋
💬一生一屋係為保障自住換屋,故其在親屬對象、持有年限及房屋數之條件皆比一生一次嚴格。
🧠 記憶技巧:一次寬、一屋嚴;一五三六(年限),三七變一半(面積)。
⚠️ 常見陷阱:答題時常混淆『直系親屬』與『未成年子女』的適用範圍,以及誤記兩者面積限制的公畝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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