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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11年 [民間之公證人] 民法

第 一 題

一、甲有 A 地,其女兒乙竊取其身分證件、印鑑章及所有權狀等文件,於前年4 月 16 日擅將 A 地以贈與方式,移轉所有權登記至自己名下,並經丙授權為代理人,設定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 600 萬元之抵押權登記予丙。甲知悉後,得否對乙、丙分別訴請塗銷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及抵押權設定登記?(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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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首先要將乙的行為分段拆解:第一段是乙對A地移轉所有權的行為,第二段是乙設定抵押權給丙的行為。

  1. 針對乙移轉所有權:考生應辨識出乙是竊取證件並偽造文書,這在民法上屬於無權代理且物權行為無效,因此甲並未喪失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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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1. 偽造文書與無權代理對物權行為之效力。
  2. 無權處分與不動產善意受讓制度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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