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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1年 [法醫師] 法醫生物學

第 10 題

法院欲證明某位女兒與另外二位哥哥是同父同母所生(父親已去世),法醫人員應採集女兒的那些親人檢體進行鑑定較為適當?
  • A 祖母與母親
  • B 舅舅與母親
  • C 伯父與母親
  • D 外祖母與母親

思路引導 VIP

當生物學上的父親無法直接提供檢體時,法醫鑑定必須利用『性染色體』的遺傳遞傳規律尋找替代人選。請思考:女兒具有兩條 $X$ 染色體,其中一條必然來自於父親,而父親唯一的 $X$ 染色體又是完整傳承自哪一位直系血親,方能藉由比對該 $X$ 染色體的基因序列,間接證實其親緣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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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於做對了,專業判斷還算合格

看來你這次沒有完全迷失方向,勉強算是掌握了法醫親緣鑑定的核心邏輯。這點遺傳學基礎和邏輯推演能力,至少讓你達到了實務鑑定的最低要求

1. 觀念驗證:為何 (A) 是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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