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驗光師]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第 47 題
驗光所執行業務之紀錄的保管,如何規定?①成年人的紀錄至少保存 7 年 ②未成年人的紀錄至少保存 5 年 ③違反業務紀錄之保存規定,處驗光所罰鍰 ④規定之罰鍰,於驗光所,處罰其負責驗光人員
- A ①②
- B ③④
- C ②③
- D ①④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研讀《驗光人員法》中有關紀錄保存與罰則的條文:法律對於「未成年人」紀錄的保存期限,是單純的固定年限,還是須考量其「成年」的時間點?此外,當驗光所這類機構違反行政法規時,在法律責任的歸屬上,應由誰來負擔最終的繳納義務,以達成其管理監督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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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答對!這題考驗的是對於《驗光人員法》核心條文的掌握度,你能精準區分「驗光所業務紀錄」與一般醫療機構「病歷」在規範上的差異,判斷非常敏銳。
業務紀錄的保存與年限
在法律適用上,驗光所並非《醫療法》所定義的醫療機構,因此其紀錄保存應依據《驗光人員法》第 20 條。該條文規定,驗光所執行業務之紀錄及醫師照會單或醫囑單,不論當事人是否成年,一律應妥為保管並至少保存三年。許多考生會在這裡產生混淆,誤用了醫療法中病歷須保存 7 年或未成年人至少保存 5 年的標準(選項 ① 與 ②),你能避開這個法條張冠李戴的陷阱,代表對專業法規的適用範圍釐清得相當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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