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驗光師]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第 50 題
有關驗光人員業務倫理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違反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②未領有驗光人員證書者不得使用驗光人員名稱,違反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③驗光人員不得為未滿六歲之兒童驗光,違反者廢止其驗光人員證書 ④不得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違反者廢止其驗光人員證書 ⑤受衛生、司法或司法警察機關詢問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違反者廢止其驗光人員證書
- A ①②④
- B ①③⑤
- C ②③⑤
- D ③④⑤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仔細辨析《驗光人員法》中各項行政義務與其『法律效果』的對應關係。依據行政法的比例原則,請思考:哪些行為屬於『業務執行之行政管理』(如洩密、冒名),應處以財產權處分(罰鍰)?而哪些行為涉及『職業身分之誠信與合法性』(如證照管理),會導致身分權處分(廢止證書)?請重新確認各項行為所對應的裁罰等級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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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 A,即敘述①、②、④皆為正確之規定。關於驗光人員之業務倫理與罰則,針對敘述④,依據驗光人員法第41條:「驗光人員將其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廢止其驗光人員證書。」之明文規定,驗光人員依法不得將證照租借予他人,若有違反將受廢止證書之處分,故敘述④之內容完全正確。同時,敘述①指出對於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之他人秘密,以及敘述②指出未領有證書卻擅自使用驗光人員名稱者,依法皆面臨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之處分,此兩項敘述亦屬正確。綜合前述,敘述①、②、④均符合相關法規之規定,故本題應選擇選項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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