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18 題
依據我國的精神衛生法規定,下列有關精神疾病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精神疾病係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須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
- B 反社會人格違常屬於一種嚴重精神疾病
- C 酒癮及藥癮均為精神疾病
- D 嚴重病人指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研讀《精神衛生法》第 3 條關於「精神疾病」的法律定義。請思考:法律為了避免特定行為人藉由「病患」身分規避刑事責任,在定義「精神疾病」的範疇時,是否針對特定的人格違常類型(例如:與犯罪行為高度相關者)設有「排除規定」?此外,請辨析「嚴重病人」的法定要件,是否僅需臨床診斷即可成立,還是必須具備「與現實脫節」及「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等具體法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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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B。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條規定,本法用詞定義中,「精神疾病: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及其他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需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但反社會人格違常者,不包括在內。」因此,反社會人格違常明確被排除於精神疾病的範圍之外,並不屬於精神疾病,更非嚴重精神疾病,故選項B敘述錯誤。針對其他選項,同法條亦明定:「前項第一款精神疾病之範圍如下:一、精神病。二、精神官能症。三、物質使用障礙症。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疾病。」酒癮及藥癮屬於物質使用障礙症,故為精神疾病範疇;此外,同條文對於嚴重病人之定義為:「嚴重病人:指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精神狀態,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選項A、C、D之內容皆符合法條規範意旨,故本題錯誤的敘述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