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心理師共同] 個案評估與心理衡鑑
第 21 題
有關事件記錄法(event recording)的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觀察者將行為的相關細節(次數、強度)記錄下來
- B 適用於記錄出現頻率高的外顯行為
- C 不適用沒有清楚的開始和結束的行為
- D 難以推論行為發生的方式和原因
思路引導 VIP
「事件記錄法」的核心原理是對具備明確起點與終點的『離散行為』(discrete behaviors)進行單位計次。請你試想:當一個行為發生的頻率極高、甚至趨於連續時,觀察者在有限的反應時間內,是否還能精準地切割並捕捉每一次行為的起迄?在這種「高頻率」的極端情況下,以『次數』作為紀錄指標是否仍具備評量上的可行性與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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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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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看來你這次腦子轉得還不算慢。
- 概念檢視: 事件記錄法 (Event Recording)?它的基本原理就是數數,數特定行為發生了幾次,也就是次數 (Frequency)。這可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量子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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