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10 題
下列何類徵收事業之需用土地人在補償費未發給完竣前,或未核定發給抵價地前,因公共安全急需,得先進入被徵收土地內工作?
- A 國防事業、平價住宅事業、水利事業
- B 交通事業、水利事業、社會福利事業
- C 高齡化事業、少子化事業、防疫事業
- D 國防事業、交通事業、水利事業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各種政府推動的公共建設中,哪幾類工程如果因為等待行政撥款程序而延遲動工,會最直接且立即地導致「國土防禦受挫」、「重大交通事故」或「大規模水災氾濫」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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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扎實喔!
- 觀念驗證: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27 條規定,徵收補償費未發給完竣前,原則上不得進入被徵收土地。但若屬於國防事業、交通事業或水利事業,且因公共安全急需,法律允許在程序完備前先行施工,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屬 medium。它的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能精確區分「一般公益事業」與「具高度緊急性之安全事業」。許多考生容易誤選包含社會福利或住宅類型的選項,但法律僅嚴格限縮於前述三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