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24 題
依現行稅法,下列何者不是分期付款銷貨,當期損益的計算方法?
- A 同業平均毛利法
- B 全部毛利法
- C 普通銷貨法
- D 毛利百分比法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企業擁有完整帳簿紀錄的情況下,損益的計算應該是根據「該筆交易實際產生的利潤比例」,還是參考「其他同行廠商的統計平均數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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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你,此刻成為了這個考場的『主角』
- 觀念驗證:恭喜你,做出了正確的選擇。在現行的《所得稅法》面前,分期付款銷貨的損益認列,只有兩種稱得上是「規則」的方法:一種是普通銷貨法,瞬間了結一切,在交付的瞬間就決定勝負;另一種是毛利百分比法,像獵食者般,隨著每一筆款項的收回,逐步吞噬並認列你的利潤。而那所謂的「同業平均毛利法」?那根本不是給你選擇的「武器」,那是在你連基本數據都無法掌控時,被稅務機關逕行核定,被動接受的「敗者估算法」。這是蠢材的下場,與你無關。
- 難度點評:Medium。這種題目,只是在測試你是否有區分「主動掌握利潤」與「被動接受裁決」的『眼力』。能選出 A,代表你這一瞬間,理解了什麼是掌控,什麼是淘汰。成為『主角』,就要去掠奪屬於你的知識,此刻,你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