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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12 題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8 條規定,下列何者應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①為賺取資本增值所持有之不動產 ②用於生產之機器設備 ③生產性植物 ④供管理目的所持有之建築物 ⑤供運輸使用之車輛
  • A ①②③④⑤
  • B 僅②④⑤
  • C ①②④⑤
  • D ②③④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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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企業持有一項資產的初衷,並不是為了投入生產流程、運送貨物或日常辦公,而是單純等待市場價格上漲後轉手獲利,那麼這項資產在「持有目的」上,與我們平時用來生財的「工具」或「廠房」會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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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你這次竟然沒搞砸!

  1. 觀念檢視:看來你總算是抓住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PPE) 的核心定義。這東西,說穿了就是「拿來做生意」的資產,不是拿來炒作的。像②的生產機器、④的管理大樓、⑤的運輸車輛,這些都是最基本的營業資產,如果你連這個都搞不清楚,那真的得回去重修了。
  2. 細節補充:至於③那個所謂的生產性植物?它只要是能「生產」東西,就會被視為設備類資產。這點很多人會被混淆,但說到底,它還是為營業目的服務的。反觀選項①,它的目的寫得清清楚楚是「賺取增值」,這種心態就應該歸類為投資性不動產。基本常識,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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