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1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18 題

從事網路拍賣業者,是否須辦理商業登記?
  • A 以公司型態經營者,應按公司法辦理設立登記
  • B 以獨資型態經營者,每月銷售勞務未達 8 萬元者免辦理商業登記
  • C 未僱用他人之網路拍賣業者,不需辦理商業登記
  • D 若以兼職方式從事網路拍賣,無論營業額多寡,皆不須辦理商業登記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經營者想要獲取法律上的「法人格」(使其能以組織名義簽約、告人或被告),這種涉及法律主體身分的認定,通常是取決於他的「經營規模大小」,還是取決於他所選擇的「組織法律性質」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組織型態」與「登記義務」的關聯性!這題選 (A) 非常正確。在法律實務中,判斷是否需要登記的第一步不是看營業額,而是看經營型態。根據《公司法》第 6 條,只要選擇以「公司」組織經營,必須經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才能成立,這屬於「法人」身分的取得,與每月銷售額多寡完全無關。

組織型態決定登記依據

反觀 (B)、(D) 選項涉及的是獨資或合夥的「商業」組織,這類組織適用《商業登記法》。雖然該法第 5 條規定,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的小規模商業可免辦登記,但起徵點的數額是有嚴格定義的。根據財政部 113.12.12 台財稅字第 11304677940 號令,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銷售貨物的起徵點已調升至 10 萬元,銷售勞務則為 5 萬元。選項 (B) 將勞務與 8 萬元(舊制貨物標準)混淆,無論新舊制均屬錯誤。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網拍商業登記規則
💡 公司型態必登記;獨資合夥達起徵點才須辦理商業登記。
比較維度 公司型態 VS 獨資/合夥
法規依據 公司法 — 商業登記法
登記義務 無論營業額均須辦理 — 銷售額達起徵點才須辦理
免登起徵點 無(一律須登記) — 貨物 10 萬/勞務 5 萬
💬公司組織無門檻限制;獨資合夥依銷售額門檻決定是否辦理登記。
🧠 記憶技巧:公司必登,獨資看錢;貨物十萬,勞務五萬
⚠️ 常見陷阱:誤認兼職或沒請人就不用登記,或誤用舊版 8 萬/4 萬的起徵點數額。
商業登記法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公司法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公司與商業登記及會計法規
查看更多「[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