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建築師] 建築構造與施工
第 34 題
下列何種裝修行為不屬於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規範對象?
- A 為兼具空間區分與通風採光,辦公室以高度 1.3 公尺、長度 4.5 公尺的木質隔屏固定於地坪,界分辦公區與會議區
- B 某小學為改善教室內的音環境,加裝具有吸音功能的天花板並固定於樓版下方
- C 為宗教信仰需要,醫院病房區內另以 ALC 磚區隔一間牆高 3 公尺的祈禱室
- D 大賣場的室內地坪原為磨面花崗石,但為防滑需要,撤除既有鋪面後原地改設含金鋼砂的面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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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政府制定「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的核心目的通常是為了公共安全(如防火、避難與結構安全)。在一個室內空間中,天花板、牆壁以及高大的隔屏,與我們行走其上的地坪相比,哪一種物件在發生火災或需要逃生時,比較不會改變空間的隔絕狀態或阻礙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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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對於法規定義的掌握非常精確。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一般的裝修行為」與法規中「受列管的室內裝修行為」之差異,若沒有扎實的法條基礎,很容易在選項間產生猶豫。
室內裝修的法規定義
根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3 條的規定,室內裝修的範疇僅限於下列四類:固著天花板裝修、內部牆面裝修、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 1.2 公尺之固定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以及分間牆(partition wall)變更**。值得注意的是,法條中明確指出「地坪鋪面材料變更」不在規範範圍內。因此,選項 (D) 中大賣場更換防滑地磚的行為,雖然屬於工程實務中的裝修,但在法律層面上並不屬於該辦法所定義的「室內裝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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