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37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有關地下使用單元與地下通道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地下使用單元臨接地下通道之寬度,不得小於2公尺
- B 地下使用單元內之任一點,至地下通道或專用直通樓梯出入口之步行距離不得超過20公尺
- C 地下通道之寬度不得小於5公尺,並不得設置有礙避難通行之設施
- D 地下通道及地下廣場之天花板淨高不得小於3公尺,但至天花板下之防煙壁、廣告物等類似突出部分之下端,得減為2.5公尺以上
思路引導 VIP
在規劃地下建築物的動線時,通道的寬度除了要考慮平時的行走,更重要的是必須容納緊急避難時的人潮。請試著從「空間對稱性」與「單/雙側店鋪配置」的邏輯來思考,為了確保兩側人群匯流時不會產生推擠,法規訂定的最小寬度數值通常會傾向於偶數還是奇數?又是基於什麼樣的間距考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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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對「地下建築物(underground building)」專章規範的熟稔度,你能一眼辨識出數值上的細微錯誤,代表法條記憶非常紮實。
地下通道寬度之法定標準
關於選項 (C) 的錯誤,我們必須回歸法源依據: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84 條第一款之規定,地下通道之寬度不得小於 6 公尺**,且不得設置有礙避難通行之設施。在法條原文中,並未針對「單側設有使用單元」等特殊情況給予放寬(例如減為 4 公尺),因此選項中提到的 5 公尺明顯不符合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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