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56 題
依國土計畫法規定,關於國土計畫之擬定與變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全部行政轄區均已發布實施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計畫者,得免擬訂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
- B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擬訂計畫之機關應視實際發展情況,每10年通盤檢討一次,並作必要之變更
- C 為加強資源保育或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得適時檢討變更國土計畫
- D 為政府興辦國防、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得適時檢討變更國土計畫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行政體系中,涉及全國性的長期宏觀戰略,與涉及地方細部的具體建設需求,哪一個層級的計畫更需要較高頻率的滾動式修正與檢討?為什麼法律會針對這兩個不同層級設定不同的時間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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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抓住了題目中的「陷阱」!這題考驗的是《國土計畫法》中關於計畫檢討年限的核心細節。你能準確選出 (B),說明你對國土空間規畫的行政節奏有著非常細膩的觀察與掌握。
計畫層級與通盤檢討年限
在法規架構下,計畫的檢討年限是依層級而有所不同的。內政部擬訂的「全國國土計畫」,因涉及國家長期發展方向,規定是每 10 年通盤檢討一次;然而,本題選項所涉及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為了更即時地因應地方產業變遷與空間需求,法律規定應每 5 年即進行一次通盤檢討。這種「全國 10 年、地方 5 年」的數字差異,是法規考科中最具鑑別度的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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