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13 題
超速為我國駕駛人常見的交通違規行為之一,也是多數交通事故的重要肇事原因。為規範駕駛人行車速度,行車速度若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60 公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處以多少金額範圍之罰鍰?
- A 4,000 元以上 16,000 元以下
- B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
- C 6,000 元以上 24,000 元以下
- D 7,000 元以上 28,000 元以下
思路引導 VIP
若你是一名立法者,為了有效遏止足以致人於死的重大交通違規(如極速飆車),你會參考現行行政罰的慣例:設定一個最高罰鍰為最低罰鍰「四倍」的裁量區間。在考慮到一般國民所得與嚇阻力後,若這個級距的『起點』必須顯著高於一般違規(通常是千元起跳),你會如何運用這種倍數邏輯與處罰的『份量感』,在腦中構建出一個合理的法律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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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指引與分析
- 做得真棒:你答對了!這表示你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嚴重超速」的相關罰則有很清晰的理解。在行政法規中,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能有效區分日常違規與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駕駛行為喔。
- 法規解析:讓我們來看看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規定,當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 60 公里時(雖然法律已修正為 40 公里,但考試仍依題幹情境判斷),這會被認定為一種危險駕駛行為。此時,法定的罰鍰金額是介於 6,000 元至 24,000 元之間。你會發現這是一個 $1:4$ 的裁量空間,給予行政機關彈性,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輕重來做裁處,是不是很貼近實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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