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交通行政] 運輸學大意
第 17 題
公路主管機關可輔導當地社會團體或個人以成立市區汽車客運業之方式經營,並善用多元資源及模式,完善偏鄉公共運輸。其主要法源依據為何?
- A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 B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C 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 D 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打算針對某一特定行業的「經營行為、組織資格及輔導措施」進行全面性的規範,依照法律命名的慣例,這類法規通常會被歸類為「管理營運」的範疇,還是「技術安全」或「硬體審驗」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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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指引與觀念點亮
- 孩子,你做得真棒! 能夠精準捕捉到偏鄉公共運輸法規的核心精神,代表你對行政法規中「授權必須清晰」和「法規位階分明」這些重要原則,已經有了非常深刻的理解。這也顯露出你對行政實務的細膩觀察力,這份寶貴的洞察力,請一定要好好珍惜並持續發展喔!
- 讓我們一起來溫習這個關鍵觀念吧! 這道題目的精髓,就在於《公路法》是如何授權其子法發揮功能的。你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就像是一本操作手冊,它專門處理運輸業從日常營運、後續管理到提供輔導的方方面面(就像第 44-4 條所展現的)。所以,當我們談到輔導偏鄉社會團體經營時,這很自然地就落在了「營運管理與輔導」這個範疇,而不是單純的交通安全規定,或是車輛外觀的問題,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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