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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15 題

甲於雲林縣某鄉興建農舍,但其坐落土地依區域計畫係編定為農牧用地,經人檢舉後現勘認定違反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其違規行為之制裁與改正應由下列何機關管轄?
  • A 地方之農政主管機關
  • B 地方之地政主管機關
  • C 中央之建築主管機關
  • D 中央之環境保護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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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違規案件的核心是關於「土地在政府紀錄中的編定類別(如:這塊地被劃分為哪種用途)」以及「空間規劃的管制」時,在行政體系中,哪一個部門專門負責維護土地登記資料、編定地目以及處理土地測量與劃分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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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行政管轄權的歸屬!這題考驗的是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執行主體的掌握。在處理農牧用地違規興建農舍的案件時,雖然行為涉及農地,但其處分的行政主體需視法規授權而定。

權責分工與法規適用

這類題目常有的陷阱在於「農政單位」與「地政單位」的職權重疊感。實際上,依據《區域計畫法》第 15 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負責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並編定使用地。當發生違反編定用途的違規事實時,雖然農政單位提供專業意見,但最終發動行政處分(制裁)與要求限期改善的執行機關,在地方政府體系中主要由地政主管機關(如地政處、地政局)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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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都市土地違規管轄
💡 非都市土地違反使用管制之裁罰,法定主管機關為地政機關。
比較維度 地政主管機關 VS 農政/建築機關
法律依據 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 農業發展條例、建築法
核心職權 土地分區編定與使用管制 農產輔導/建物安全管理
違規樣態 農地工用、違反編定用途 無農民資格、違章建築
💬涉及「土地使用管制」之行政制裁,一律回歸地政機關管轄。
🧠 記憶技巧:管轄分工口訣:地政管地(分區管制)、建築管蓋(建物結構)、農政管產(農業用途)。
⚠️ 常見陷阱:因涉及「農舍」或「興建」而誤選農政機關或建築主管機關。需注意題目核心是「違反區域計畫(土地管制)」。
管轄權法定原則 都市計畫法裁罰 土地分區變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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