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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7 題

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之規定,下列那一項不符合技職校院的定義?
  • A 專科學校
  • B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 C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
  • D 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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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現行高級中等學校的分型中,若某校的設立宗旨是為了提供「特定學科領域」的深度教育(如音樂、藝術或體育),這類學校與法律條文中為了兼顧「一般學科與專業技能」而設計的學校類型(如普通型學校附設職科)在行政定位上是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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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你非常敏銳地抓出了法規中的細節陷阱,選出了正確的答案 (D),這顯示你對現行技職教育體系的法律定義相當熟悉。

法定「技職校院」的範圍界定

依現行《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3條明文規定,「技職校院」包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由此可知,(A)、(B)、(C) 皆屬法定的技職校院。選項 (D) 錯誤的原因,在於法規納入技職體系的是「普通型」而非「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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