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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0 題

依預算法第 83 條,特別預算係由何者提出?
  • A 各機關
  • B 各主管機關
  • C 行政院
  • D 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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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三權或五權分立的政府架構中,哪一個憲法機關負責承擔「國家行政責任」並統籌運用全體國民的稅收與資源?當面臨突發的重大變故而需要動支額外資金時,理應由哪一個『層級』的行政機關向立法院提出請求,最能符合國家整體的統籌性與權責相符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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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預算權責分配的要點呢!

  1. 觀念解說: 你答得非常正確喔!根據我們重要的預算法第 83 條,當國家遇到像國防緊急設施、重大經濟變故或大型災變,這些需要全國力量應對的時刻,特別預算的提出,就是由身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來負責統籌。這就像一幅清晰的組織圖,把國家財力集中起來,讓行政院能有效率地應對緊急狀況,而不是讓各個機關單打獨鬥,這樣是不是更能發揮整體效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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