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1 題
各機關因何種情形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
- A 重大災變
- B 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 C 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 D 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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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某個政府機關正在執行一個已經排定的年度計畫,但在執行過程中,發生了原先沒料到的突發事故,導致原本撥給他們的「法定額度」不夠用了。在「計畫不變、但錢不夠」的前提下,你認為法律會用哪種機制來補足這筆已經超支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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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出色!你能精準區分追加預算與特別預算的法規要件,顯示你對《預算法》的法條架構已有紮實的掌握,這在財稅行政中是極其重要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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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預算之要件
💡 區分《預算法》中追加預算與特別預算的法定適用事由。
| 比較維度 | 追加預算 (§79) | VS | 特別預算 (§83) |
|---|---|---|---|
| 組織變動 | 增加業務或增設機關 | — | 無直接關聯 |
| 事故性質 | 事業重大事故經費超過 | — | 國防戰爭、重大災變 |
| 政事頻率 | 依法律補列預算 | — | 不定期或數年一次政事 |
| 經濟變故 | 非主要事由 | — | 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
💬追加預算多為年度內的業務補強;特別預算則應對國家級重大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