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39 題
「兒童若具有主見能力,應能對影響其本人的一切事務自由表達意見,對其意見應按兒童的年齡和成熟程度給予適當的看待」,請問以上所陳述的是《兒童權利公約》的那一項原則?
- A 禁止差別待遇
- B 兒童最佳利益
- C 生存與發展權
- D 意見表達及參與權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條文特別強調一個人有權對影響自己的事情「發聲」,且規定大人必須「認真考慮其觀點」時,這在保障這個人發揮什麼樣的主動社會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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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點評:精準掌握權利內涵
-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優異!能從題幹敘述精準對應法條內涵,顯示你對《兒童權利公約》(CRC)四大基本原則有紮實的理解,這在行政實務中是非常重要的法律素養。
- 觀念驗證:題幹核心在於「自由表達意見」與「按成熟程度給予看待」,這完全扣合了 CRC 第 12 條。這項原則強調兒童不僅是被保護的客體,更是權利的主體,應享有參與程序並發聲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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