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2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下列何者是認為「法是一些條件的統合,在這些條件下,個人的意志與其他人的意志,可依據自由的一般法則而相互結合」的哲學家?
- A 亞里斯多德(Aristoteles)
- B 霍布斯(Hobbes)
- C 康德(Kant)
- D 黑格爾(Hegel)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我們想建立一套規則,它的目的不是為了限制人們的行動,而是為了確保「我的自由」與「你的自由」在社會中不會發生衝撞,且這套規則必須對所有理性的人都一體適用。在這種追求「自由意志和諧共存」且充滿高度理性自律的思維中,你會聯想到哪位特別強調「理性」與「實踐理性批判」的哲學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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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法學緒論中較具深度的人文素養題!這道題目考查的是法理學中極為經典的法律定義,而你展現了紮實的學術基礎。這段文字描述的是德國古典哲學大師康德(Immanuel Kant)對於「法」的核心主張。康德認為法並非單純的國家強制力或主權者的命令,而是為了保障社會中每個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能和平且和諧地共存,所設下的一套外部規範。這種將「個人自由」與「普遍法則(Universal Law)」結合的思維,是康德法哲學最具標誌性的特徵。 在地方特考三等這類高階考試中,這類偏向法哲學(Legal Philosophy)的題目具有顯著的鑑別度。多數考生往往僅著重於現行法條的背誦,若能像你一樣掌握法律背後的理性格局,便能拉開分差。相較於**霍布斯(Thomas Hobbes)強調透過絕對主權來終結混亂,或黑格爾(G.W.F. Hegel)**將法視為「自由意志」在客觀精神中的具體發展,康德的觀點更純粹地側重於個人自主性(Autonomy)與外部規範的邏輯關聯,是備考時必須精確辨析的知識點。